logo是整个品牌的基础--是品牌的核心DNA ,品牌形象是企业多年经营的成果,品牌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识别的心智概念来表现其差异性,最终可为受众和消费者所感知的印象和联想,它是品牌实体和品牌文化的集合体现,也是企业品牌营销中试图为品牌所创建的一种综合现象特征。好的企业品牌形象是给企业或公司带来利润与价值的无形资产。如果说品牌是企业的精髓,郑州优歌设计机构则就认为logo是整个品牌的基础--是品牌的核心DNA。
LOGO是设计人员精心策划出来的。LOGO是从企业战略、企业文化、行业属性、产品属性、地理属性、服务特点、独特优势等方面概念与特点的提炼、总结、延伸、抽象、变易、创造出来的品牌价值策略;LOGO策略再通过美术创意设计、考究形、考究色、考究比例、考究平衡,创造出独具性格调性的品牌形象价值符号;LOGO同时这符号还需一种硬性功能,既有独特创意还要满足通过商标注册。
品牌形象中标志系统是指那些为品牌所特有的设计和视觉、听觉标志。每个品牌都有一系列属于自己的符号系统,包括商标、字体、图像、色彩和造型等。这些标志系统既是品牌的自我展示,也是其与其他品牌区隔的简单方式。
品牌形象曾因解决了产品同质化给企业营销带来的难题,而风靡整个20世纪60年代。从大卫-奥格威率先提出“品牌形象”的基本含义,到更具有与消费者沟通能力、与竞争对手形成差异的“品牌个性”,再到指标清晰,操作指导能力强的“品牌识别”理论,相关研究越来越丰富、细致,同时,品牌形象理论也得以实现自我完善。
历史上相关理论:
利维在1978年指出,品牌形象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关于品牌各种要素的图像及概念的集合体;
罗诺兹和古特曼在1984年则提出,品牌形象是在竞争中的一种产品或者服务产生异化的含义联想集合体,包含了认知、情感或者印象、信任度、态度、品牌个性等策略性的途径;
斯兹在1985年提出,品牌应像人一样具有个性形象,这个形象不是单独由品牌产品的实质内容确定的,还应当包括其他一些内容;
1986年帕克又指出,品牌形象产生于营销者对品牌管理的理念中,品牌形象是一种品牌管理的方法。
综上所述,LOGO(商标)等同于企业品牌形象核心DNA,所有的品牌营销都在加强顾客和相关利益者对品牌的良好印象,从而增加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并进而实现品牌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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